律师:我是美国公民并且为我的妻子申请移民。她现在在美国,但是她的B-2 签证已经到期。在我为她申请移民后,她可以合法工作吗?我的妻子需要多久时间,才可以拿到她的绿卡?另外,她考虑回国探视她的家人。什麽时候是适当的时机离开美国,而不违反法律?旧金山的Sze 先生。
未获绿卡前外游可能不能回来
答:因为您是美国公民,您的妻子透过你可获取永久居民的身分(绿卡) ,即使她在这裡并无合法的法律身分。您可以递交I-130 ,该表格是为不具美国身分的亲属申请移民,和I-485,该表格可以同时请求调整身分。当您递交I-485表格,您能递交I-131,该表格为旅游文件的申请,及I-765,合法工作许可的申请。实际上,既使您的妻子不计划工作或旅行,您也应该同时申请这两项文件,因为美国公民身分和移民服务(USCIS) I-485 文件申请费(目前是$1,010) ,已经包括I-765 和I-131的申请费用 。
合法工作证明,在您向USCIS递交申请文件后,约三个月核发, USCIS会在这段期间内完成文件审查后核发证明(EAD 卡) 。在您递交申请经过90 天后,您的太太如果未收到EAD 卡, 您的妻子可以与当地的USCIS 办公室约个时间以了解状况 (即所谓的Infopass 预约) 。当地的USCIS 办公室可以发给您的妻子一张临时EAD卡,使她同时可以用于工作。即使您的妻子的绿卡在几个月内无法批准,在她的绿卡申请尚未决定前,她仍能合法的工作。这是您儘早申请I-485的主要福利。
您的妻子可以获得旅旅文件,称之为预先许可(Advance Parole)。这是暂时的许可,允许当她的绿卡申请尚未决定前,可以离开美国并合法回来。但是,有预先许可并不保证她一定可以再进入美国。她仍然必须经过检查。所以,预先许可应该只适合被使用在紧急状态。所以,如果她在美国已经超过180 天,离开美国将引发3 年禁止她再进入美国的限制。如果她在美国已超过一年,那麽离开美国,将限制她10 年内不得再入境。这些在既使她有预先的许可的状况下还是会发生。我极度建议您的妻子等到获得她的绿卡再离开美国。如果您的妻子有一个很好的理由,USCIS 也许会加速您的申请。
H-1B 新规定延长至十月
律师:我以F-1 学生签证到美国来 。我最近由学校毕业,取得学士学位, 我目前以OPT 身分在大学当资料库管理员。我的OPT于 09/02/2008 到期。如果申请H-1B 签证会太迟吗?在我的OPT 到期之后我可以工作吗? Hayward的吴女士。
答:今年H-1B 名额,是由2008 年10月01 日开始,目前已经额满。但是,某些僱主并不受额度的限制。根据目前法律,高等教育「机构」, 即学院或大学是不受H-1B额度的限制 。所以您仍然可以申请H-1B 签证。在今年新规定之下,对于合法H-1B申请受益人,法律自动将他们的OPT 期间延长H-1B 起始日期10/01/2008 。这是说,只要您合法申请 H-1B,在您更改您的身分为H-1B 状态前,您可以以您的OPT 身分工作直到10/01/2008。既您已经合法申请H-1B,那麽应该利用这新项新规定,申请优先处理您的H-1B申请。优先处理的成本为$1,000 。根据优先处理方桉,美国公民身分和移民服务局于十五天内将依照证据,发给核准,拒绝,可能拒绝的通知或请求补充证据。有H-1B在手中,那麽您不须担心您的法律身分和也不必终止工作。




